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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处--(时间节点:9月12日)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社科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的通知
点击数:10     发布日期:2024-08-19     发布部门:人文社科处 深蓝研究院     主图:     视频:     摄影:

各有关学院、部门: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办公室已发布《关于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的通知》,现将开云(中国)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12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征程上谱写改革开放江苏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三、课题指南

本次研究专项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请详见具体申报通知链接:https://jspopss.jschina.com.cn/23790/202408/t20240819_8379175.shtml

四、资助额度

本次专项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8万元。按照相关规定,重大项目首次拨付核定金额的60%,重点项目首次拨付核定金额的80%,结项后拨付预留经费。

五、申报条件

1.申报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请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重大项目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经申报2024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申报本批专项,但不得同时立项。

六、申报要求

1. 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均由1位负责人(首席专家)牵头申报,负责人(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次专项的其他课题。

2.申请人须按照所列选题申报,不能大幅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应用类选题,可结合江苏实际开展研究。

3.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20248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课题论证要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重大项目申请书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2万字;重点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4.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年,课题组半年左右须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重大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发表不少于1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理论文章,并提交15万字以上理论专著书稿。重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发表不少于1篇理论文章或研究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被采纳1篇次,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理论文章。成果均需标注“江苏省社科基金”“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字样。

七、具体工作安排

1.各有关学院、部门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等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

2.申报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重大项目不需提交论证活页);(2)《申请书》《论证活页》PDF电子文本;(3)申报材料汇总表(Excel格式)。上述材料请各有关学院于912日前集中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wskc@j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校人文社科处联系人:谢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84400186

具体申报信息及需要填写的相关申报表格请详见具体申报通知链接:https://jspopss.jschina.com.cn/23790/202408/t20240819_8379175.shtml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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